央行上海总部:配合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市委领导信箱”公开信息显示,近期有市民提出“关于多孩家庭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建议”称,大多家庭在生育二胎三胎之后会面临住房面积不足的问题,购买改善型住房是大多数多孩家庭都会考虑的一步。购房大多又需要贷款,但上海现有贷款政策将名下无房但已有贷款记录的、需要购买改善型住房的购房者,也按照二套房利率来计算贷款。
该建议表示,如鼓励生育,建议在符合多孩和一定居住改善的条件下,可在贷款上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比如仍按首套房利率来计算,否则对于二胎三胎家庭来说,在如今市场情况下,置换房屋的压力非常大。
对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日前回应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的精神,上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则统筹研究针对特殊群体、特殊区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人民银行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配合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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