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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出境受阻 主动还款71万元

中国财经界·www.qbjrxs.com 2018-11-02 12:41:11本文提供方:网友投稿原文来源:

记者昨日从蓬江法院了解到,一位“久不现身”的“老赖”王某在办理出境申请时被告知,其已被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无法办理出境业务。悔悟之际,王某主动到蓬江法院清偿了71万元执

记者昨日从蓬江法院了解到,一位“久不现身”的“老赖”王某在办理出境申请时被告知,其已被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无法办理出境业务。悔悟之际,王某主动到蓬江法院清偿了71万元执行款,这才得以被从限制出境名单中删除。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 通讯员/徐旭斌 刘洁 何奎

将“老赖”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出境

案件源于2016年,原告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联合公司签订《灯具付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联合公司向原告采购三批灯具,应付货款为680730元,但被告逾期未支付,原告遂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联合公司需支付原告货款680730元及违约金,联合公司的股东永明公司、王某、赵某对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四被告均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马上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各个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但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名下除数千元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在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也没有主动履行债务或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为控制被执行人的资金流动,将其名下有存款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扣划,并到深圳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但没有结果。

鉴于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债务并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黑名单,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经常居住地位于深圳,前往港澳等地的可能性很大,遂对其采取了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纳入失信名单与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直接影响到“老赖”的生产、生活。近日,“老赖”王某主动联系申请人进行和解,执行法官便传唤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

在拘留前的体检中再劝“老赖”

经过执行法官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以一次性支付71万元的方式了结本案。此时,一个棘手的问题出现了,被执行人表示需要亲自回到深圳利用网银口令牌进行转账,而申请人表示和解必须以立刻收到货款为前提。另外,被执行人还提出了判决书未有涵盖开具发票的问题,调解再度陷入僵局。

鉴于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但态度相对消极,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并立刻送往医院体检。此时,被执行人出现了较强的抵触情绪,执行法官本着不放弃的精神,在体检过程中不断劝导被执行人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最终,被执行人提出电话指导其在深圳的丈夫代为操作网银转账。但由于当时已超过下午5点,银行关闭了大额转账系统,导致71万元现金无法转出。

为保障债务的顺利履行,法官提出小额转账的方式,被执行人的丈夫通过十几笔转账把所有货款转到申请人的账户上,此时已是晚上7点。

货款到账后,执行法官马上联系申请人进行确认,并提出开具发票了结所有纠纷。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本文来源:责任编辑:j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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